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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丝路话语】从“非婚生子女育儿补贴”审核变化说起

来源/ 每日甘肃网-丝路话语 作者/ 陈广江 时间/2025-09-08 18:09:39

□  陈广江

据澎湃新闻报道,9月3日到4日,四川省卫生健康委通过麻辣社区“群众呼声”平台对多个涉及非婚生子女申领育儿补贴的问题作出统一答复。

四川省卫健委表示,网友所说的情形,可在育儿补贴信息管理系统中,婴幼儿“亲生父母婚姻状况”一栏选择“其他”,提交相关信息和材料,提出申请。该委将按照《育儿补贴制度实施方案》有关规定,本着有利于婴幼儿的原则,对申领人和婴幼儿的申请信息及材料进行审核。

无独有偶,针对非婚生子女能否领取育儿补贴的问题,上海市卫生热线工作人员称,各区卫健部门会按照育儿补贴制度实施方案和本市区有关规定,本着有利于婴幼儿的原则,对申领人和婴幼儿的信息材料进行审核。

从“补办结婚登记手续后可以申领”到“按有利于婴幼儿原则审核”,相关部门的答复口径出现了明显的积极变化。这种人性化的处理方式值得肯定,但也反映出政策执行仍缺乏统一清晰的制度安排。

育儿补贴政策的本意,是减轻家庭生育养育的经济负担,体现国家对生育的支持。孩子是否婚生,并不影响他们成长中的实际花销,也不应成为是否享受政策福利的门槛。从保障儿童权益的角度出发,所有符合出生登记规定的婴幼儿,都应当被平等对待。

当前各地执行标准不一,容易导致新的不公平。有的城市明确允许申请,有的表示需“等待实施细则”,还有地区一度以“无结婚证”为由拒绝。这种差异可能造成部分非婚生育家庭陷入迷茫甚至被排除在外,违背了政策普惠性的初衷。

需要指出的是,非婚生子女可领育儿补贴,并不是鼓励非婚生育,而是着眼于现实社会中已经存在的多元家庭结构,将孩子的权益和福利置于首位,避免因父母婚姻状态而影响其健康成长和应有的社会保障。

事实上,非婚生育现象背后有复杂的社会因素和个体选择。无论是单亲家庭、非婚伴侣共同育儿,还是其他形式的抚养关系,只要孩子合法出生并正常登记,就应当被纳入社会福利的覆盖范围。政策的制定和执行,应当更多聚焦“生养孩子是否需要支持”,而非“父母是否已婚”。

在多地育儿补贴申领系统陆续开放的语境下,应尽快从国家层面明确非婚生子女申领育儿补贴的资格,将其作为制度性安排固定下来。这不仅有利于消除执行中的模糊地带,也能更好地传递“生育友好”的政策信号。政策的温暖应当体现在对每一个孩子的关照上,而不是落在某一类家庭结构上。

当然,非婚生子女可领育儿补贴是有相应条件的,审核机制仍有必要。比如,可通过出生证明、户口登记、抚养关系声明等材料,确保申领真实合规。

一项好的政策,既要有执行力,也要有包容性。将非婚生育家庭纳入育儿补贴范围,不仅是政策执行细节的完善,更是对社会多元现状的尊重和对儿童权益的真正保障。期待尽快制定统一标准,让这项福利公平覆盖每一个需要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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