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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丝路话语】反诈工作不该总是误伤无辜群众

来源/ 每日甘肃网-丝路话语 作者/ 史洪举 时间/2025-11-16 10:46:35

□ 史洪举

据央视新闻报道,周筱赟律师原计划取现4万元,但在柜台办理时被告知,取款1万元以上需要登记资金用途,甚至查询过往流水。在周律师拒绝透露更多私人信息后,银行报警。半小时后,银行方面又称无法联系到警方,并突然转变态度表示可以办理取款业务。面对这一系列波折,周律师最终放弃取款。(11月13日红星新闻)

不可否认的是,随着互联网和智能手机的普及,电信网络诈骗也较为猖獗,给被害人带来了巨大财产损失。对此,相关部门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工作以及反诈工作也在持续开展,在一定程度上有效遏制了猖獗的电诈势头,保护了更多无辜者免遭诈骗。但是,一些地方或部门层层加码的做法,显然于法无据,增加了群众办事难度,一点都不可取。

就以人们在银行存款取款来说,“存款自愿”“取款自由”一直是银行业秉持的基本原则,也是银行业取信于民、吸纳更多存款的前提。试想,要是储户存款时花言巧语,吹嘘得天花乱坠,储户取款时却被百般刁难,导致储户自己的合法钱款难以取出。这必然导致公众对银行业的信任度降低,甚至会产生相关金融机构是否正规,是否能够足以兑付存款的合理怀疑。

故尊重储户的取款自由,显然是不可被随意突破的底线和原则。据报道,8月份,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了《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新规取消了2022年版监管规则中关于个人办理单笔5万元以上现金存取业务需“了解并登记资金来源或用途”的硬性要求。

但遗憾的是,部分地区在执行反诈工作过程中,明显操之过急,随意加码,层层设限,处处刁难,让储户取款难上加难。就像周律师遭遇的那样,取款1万元还要登记资金用途,查询过往流水。这种做法既有侵犯储户隐私嫌疑,也不符合现行的相关规定和操作流程。而据报道,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

毫不客气地说,这样的做法不仅极大地浪费了资源,也与便民利民的初衷背道而驰。反诈的初衷是好的,但不能总是让无辜的人承担额外成本。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的法网理当更加精准地撒向犯罪分子及其帮凶,深挖彻查电诈源头以及链条上的每个作恶者,不该总是“困住”普通百姓。

提醒取款者识别电信诈骗,不随意向陌生账户转账是做好源头治理的重要内容。但这种提醒不是随意设限,擅自抬高取款门槛。当然,银行柜员可能也有自己的苦衷,他们之所以这样做,也许来自相关考核和不合理的要求,也许来自相关部门不分青红皂白的苛刻问责,将电诈后果一概归责于银行柜员没有审查仔细便“放任”储户取款。

反诈本无错,层层加码及不合理的考核才是导致乱象的根源。相关部门在反诈工作中,还是应以人为本,实事求是,将相关工作及责任进行合理的分配。不要将所有的责任一股脑地推向基层,让基层左右为难,里外不是人,最终导致类似“误伤”现象越来越突出。唯有更加注重合理的制度设计和工作分工,方可既减少基层负担,也减少对无辜群众的误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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