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广江
“刚满3年就充不了电,师傅看一眼就说电池坏了,换电池要750元,补1000元才能以旧换新。”北京某连锁超市员工王女士看着自己才骑了3年的电动自行车,越想越不对劲。
王女士的遭遇并非个例。据《法治日报》报道,不少电动自行车车主遭遇“到期就坏”“不续费就停功能”的情况,这些看似“巧合”的问题,背后藏着一些商家精心设计的消费陷阱。
原来,商家在电池组里加了元件,设了程序,到时间就断充,其实电池根本没坏。App功能“到期就停”的套路也是如此,买车时店员大力推荐配套App,说是能远程锁车、查看定位、掌握电量,却绝口不提这些功能只有一年“试用期”,一年之后,不续费就停用。
商家这些操作,看似是“商业策略”,实际上已经踩到了法律红线。民法典明确规定,消费者全款购车之后,就拥有了对这辆车的完整所有权。商家无权在未告知的情况下,通过技术手段限制电池使用,或在后期突然对基础功能收费。
专家指出,商家如果没有在售前明确告知消费者“电池有使用年限”“App功能需续费”,就构成了对消费者知情权的侵害。这种行为甚至可能被认定为欺诈,消费者有权要求“退一赔三”。问题是,面对这样的“到期陷阱”,普通消费者往往处于弱势。电池坏了,App停用了,大多数人只能自认倒霉,花钱了事。要想维权,还得自己收集证据、投诉,甚至打官司——过程漫长,成本不低。
那么,这个“坑”到底该由谁来填?
首先,商家必须承担责任。卖车不是“一锤子买卖”,而是长期服务的开始。电池质保到底保什么?App哪些功能免费、哪些收费?这些信息必须清清楚楚写在合同里,而不是藏在说明书的小字里,或干脆只字不提。
其次,监管也要跟上。电动自行车不是“法外之地”。有关部门应当出台更细化的规定,禁止厂商在电池中设置“定时报废”程序,规范App功能与收费的告知标准。推广使用规范的销售合同,把电池质保、软件服务等内容明确列进去,让消费者签得明白、用得放心。
此外,行业自律也不可或缺。一些品牌为了短期利益,设计了“三年一换”的消费套路。长远来看,这种做法损害的是整个行业的信誉。真正有远见的企业,应当用可靠的产品和诚信的服务赢得市场,而不是靠“技术性报废”来拉动销售。
对于消费者来说,遇到问题不能总吃“哑巴亏”。购车时务必保留好发票、宣传页、聊天记录等证据。一旦权益受损,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或消协投诉,必要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电动自行车是老百姓日常出行的好帮手,不该变成商家“挖坑”的工具。只有商家诚实守信、监管到位有力、消费者敢于维权,这个“到期陷阱”才能真正被填平。
让消费者买得踏实、用得放心,这本该是商业最基本的底线,也是市场健康发展的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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