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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丝路话语】搬掉妨碍“奶爸”休育儿假的“绊脚石”

来源/ 每日甘肃网-丝路话语 作者/ 江德斌 时间/2025-09-19 21:02:36

□ 江德斌

新修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支持有条件的地方设立父母育儿假。全国大部分省份陆续出台地方性法规,在子女满3周岁之前,给予夫妻双方每年5~15天不等的育儿假,重庆、安徽等地更是将子女年龄放宽至6周岁。但是,不少网友反映“有假难休”,有的用人单位或是驳回请求,或是设置重重门槛。受传统性别观念的影响,一些单位对男职工休育儿假的接受度更低,有的企业甚至将休假按旷工处理,并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9月18日《工人日报》)

“奶爸”享有休育儿假的法定权利,也要履行应尽的哺育责任。让“奶爸”顺利休育儿假,有利于父亲更多地参与孩子成长,增进亲子关系,减轻母亲的育儿负担,为孩子营造更完整、健康的家庭成长环境。另一方面,也有助于减少雇主性别偏见,为女性营造更加公平的职场环境。如果育儿假在执行中被异化为女性专属,不仅会加剧职场的性别歧视,不利于就业平等,还会使育儿中的父职缺位,影响家庭和谐。

“奶爸”育儿假落地难,根源在于成本焦虑与观念桎梏。对企业而言,员工休假意味着岗位空缺、人力成本增加,部分用人单位便以影响经营为由变相阻挠。同时,受到“男主外、女主内”的传统性别分工观念影响,社会仍普遍认为育儿是女性专属责任,男性休假被视为“不务正业”或“占便宜”。由此,部分男职工不敢休、不愿休,亦让企业敢明目张胆设置歧视性门槛,甚至对休假者采取扣补贴、解雇等违法措施。

育儿不只是家事,也是国事。让父亲不再缺席孩子的成长,既需要法律政策的兜底,也需要社会观念的进步。各地应积极行动起来,打造育儿友好型社会,搬掉妨碍“奶爸”休育儿假的“绊脚石”,让育儿假从纸面权利成为现实福利。

因此,各地应尽快出台实施细则,明确休假流程、工资待遇、岗位保障等操作标准,消除企业“钻空子”的空间。例如,可规定企业不得因男职工申请育儿假而降低薪资、解除劳动合同,或设置不合理的前置条件。建立合理的休假成本共担模式,探索建立以用人单位缴费为主、政府补贴和个人缴费相结合的多方共担模式,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育儿假期间的部分或全部工资,减轻企业经济负担。

同时,建立劳动监察部门定期抽查、职工举报快速响应的监督机制,对违规企业依法处罚并公示,形成震慑效应。更重要的是,要将“性别平等”理念嵌入制度设计,并通过税收优惠、社保补贴等政策杠杆,减轻企业因员工休假产生的成本负担,让企业从被动接受转向主动支持。

此外,还需加强宣传引导工作,通过加大育儿假政策的宣传力度,开展普法宣传,扭转传统育儿观念,让企业明白落实育儿假既是社会责任,也有助于提升企业形象。同时,引导社会公众树立正确的育儿观念,认识到父母在育儿中具有同等责任,营造支持“奶爸”休育儿假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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