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德斌
当前,作为集拍照、翻译、导航、提词等诸多功能于一体的“AI助手”,智能眼镜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嵌入到人们的生活之中。在方便随时记录日常的同时,智能眼镜也因为拍照、录像等功能遭到滥用而产生偷拍偷录风险。在“技术创新”和“隐私保护”之间实现平衡,需要行业自律,也需要厘清法律责任边界,实现全流程监管。(8月12日《工人日报》)
智能眼镜的隐蔽性是其最大的卖点,也是最危险的隐患。与传统手机或相机不同,智能眼镜外观与普通眼镜几无二致,使用者只需轻触镜腿或注视前方,便能完成拍摄。这种无感的记录方式,让被拍摄者难以察觉,防不胜防,使用者很容易就能实现偷拍偷录。尽管厂商设计了拍摄声音、指示灯,以作为提醒功能,但是,这道脆弱的防线不堪一击,用户可以关闭提示音,购买几块钱的“遮光贴”,就能悄无声息地拍摄。
如今,一条完整的灰色偷拍产业链已然成型,进一步放大了隐私安全风险。市面上大量流通改装配件,遮光贴、指示灯屏蔽器等违规配件肆意售卖,专门用于规避设备自带的防偷拍提示机制。部分商家甚至售卖预设隐蔽拍摄程序的改装智能眼镜,支持远程操控、无声录制、自动存储。目前,各种公共场所悉数沦陷,普通人的肖像、言行、私密对话、个人信息随时可能被悄然记录、肆意传播,隐私边界在技术漏洞中被轻易击穿。
未经他人许可,利用智能眼镜偷拍、偷录他人私密影像、对话,已然涉嫌侵犯公民隐私权、肖像权与个人信息权益。如果偷拍内容被上传网络、二次传播,还将构成名誉权侵权,给当事人带来舆论困扰与精神损害。根据治安管理处罚相关规定,偷窥、偷拍、窃听他人隐私,可依法被处以拘留、罚款;若利用偷拍素材牟利、恶意传播,或批量收集他人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可能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需承担刑事责任。
智能眼镜属于新兴智能设备,具有广泛的应用场景,理应在办公、科研、设计、娱乐、教育等领域大展拳脚,成为用户的得力助手,而非沦为“偷拍神器”。因此,相关部门应加快出台智能眼镜的强制性国家标准,明确信息采集权限、强制拍摄提示,包括不可关闭提示音、物理亮灯,敏感信息加密等底线要求。
同时,法律的边界需进一步厘清。在鼓励创新的同时,必须明确公共场所合法录音录像的法律界限,加大对非法改装及偷拍黑灰产的打击力度。无论是考场上的作弊,还是航班上的偷拍,每一次对规则的践踏,都应付出相应的法律代价。对于销售“遮光贴”等规避安全设计配件的商家,以及未尽到审核义务的平台,则应依法追究其连带责任,从源头切断偷拍工具的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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