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

新版《甘肃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印发实施

来源/ 甘肃经济日报 作者/ 时间/2026-06-12 08:54:46

新版《甘肃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印发实施

每日甘肃网兰州讯(新甘肃·甘肃经济日报记者 吕霞)近日,《甘肃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经甘肃省政府同意印发实施。2021年12月26日印发的《甘肃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甘政办发〔2021〕115号)同时废止。

《预案》提出,各地各有关部门接收到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后,必要时可依法依规采取停课、停业、停工、停产、停运以及暂停公共场所活动等保护性措施。气象部门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后,有关部门要根据预警等级、灾害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及次生、衍生灾害类型,综合研判后及时启动相应等级应急响应。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强化气象灾害防御基础信息与监测数据共享。发展改革、教育、工信、公安、自然资源等部门(单位)及驻地部队,要建立气象次生、衍生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联动机制,实现灾情、险情、气象数据实时共享。接到预警信息后,各地各有关部门需组织力量分析评估灾害影响,排查风险隐患,针对性落实人员转移避险、预置抢险救援力量、调配物资装备等预防性措施。

特别声明:甘肃文化产业网为公益性网站,转载此文(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是出于向网民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非商业用途。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或者媒体机构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

栏目导航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