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修订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实施办法
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每日甘肃网兰州讯(新甘肃·甘肃经济日报记者房惠玲)3月19日记者获悉,为进一步规范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强化工伤保险预防功能,降低工伤事故和职业病发生率,保障劳动者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相关厅局重新修订《甘肃省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明确,工伤预防费实行全省统一预算管理,在确保工伤保险待遇足额支付的前提下,年度支出预算总额原则上不超过全省上年度工伤保险基金征缴收入的3%,特殊情况经审核同意后,最高可提高至5%。费用使用范围严格限定为工伤事故和职业病预防的宣传、培训项目,以及其他符合规定的工伤预防支出,明确禁止用于用人单位主体责任范围内的相关费用、设备购置、日常办公等无关支出,严防资金违规使用。
在工作机制方面,《征求意见稿》提出建立工伤预防工作协调机制和常态化信息共享机制,由省、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卫生健康、应急管理等部门协同推进工伤预防各项工作,定期共享工伤认定、职业病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等相关信息,形成工作合力。同时,建立全省统一的工伤预防专家库,为工伤预防项目评审、绩效评价等工作提供专业技术支撑,提升工作科学性和规范性。
针对工伤预防项目管理,《征求意见稿》明确了项目申报主体资质、申报范围和评审程序,要求面向社会和中小微企业的工伤预防项目,通过公平竞争方式确定实施机构,确保项目实施的公正性和专业性。同时,建立项目全过程跟踪监管和验收机制,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管,确保项目质量和资金使用合规高效。费用结算实行“省级集中管理、按计划拨付、分级支付结算”模式,根据项目进度和验收结果分期支付,保障资金使用安全有序。
公众可在2026年3月31日前,将意见建议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系电话:0931-8826519,电子邮箱:77549071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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