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育兵
近日,新疆富蕴县接连发生雪豹伤人、袭畜事件:一名滑雪游客面部被咬伤,同一雪豹后又闯入羊圈咬死咬伤40只羊。两起事件将“人与野生动物冲突”这一命题再度推至台前。野生动物肇事,责任如何厘清?事后补偿是否足够?更深层的追问在于:我们的防护体系,能否跑在野生动物出没的前面?(2月12日《法治日报》)
现行法律为野生动物致害提供了救济路径。野生动物保护法明确规定,因保护野生动物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补偿。新疆多地已率先探索“政府补贴投保+保险理赔”模式,博州、伊犁等地相继出台致害补偿保险方案,富蕴县去年亦办结首批补偿保险。这些机制填补了受害者“有理没处赔”的制度空白,是法治温度的现实投射。
然而,补偿终究是亡羊补牢。雪豹咬死35只羊后,牧民可获得补偿;游客面部受伤后,也能依法主张权益。但问题在于:我们能否在雪豹进入羊圈之前、在它与游客迎面相遇之前,就及时介入、提前预警?事后赔付无法消弭人身伤害本身,更无法消除公众对未知风险的恐惧。
这正是构建“事前预警机制”的紧迫所在。新疆雪豹、云南野象、东北黑熊,近年来野生动物种群恢复、活动范围扩大已成趋势。与其被动等待肇事发生,不如借助现代科技手段,从“追着事故跑”转向“跟着轨迹走”。红外相机、卫星项圈、电子监控、无人机巡护等技术已相当成熟,完全可以应用于重点区域野生动物活动监测。通过为特定个体植入芯片、建立活动轨迹数据库,林草部门可实时掌握其出没规律,及时向周边社区和旅游区域发布预警,必要时采取隔离、驱避或临时管制措施。科技手段投入虽高,但与人身安全、财产损失相比,这份“前置账单”显然更值得支付。
同时,游客与居民的防护意识亟需同步升级。专家反复强调“不惊扰、不挑衅、慢撤离”,最朴素也最核心的一条是:严禁投喂野生动物。投喂看似善意,实则打破野生动物的天然警戒线,将其一步步引入人类生活圈。一旦野生动物将人类与“食物”画上等号,冲突便不可避免。事实上,一些景区已将投喂行为纳入处罚范畴,这既是约束,更是保护。
从被动补偿到主动预警,从政府兜底到全民共防,人与野生动物相处的方式正在经历重塑。富蕴那只雪豹被捕获后暂养待归,但更多“雪豹”仍在山林游走。技术能追踪轨迹,却难以驯服本能。真正的长治久安,不在于事后赔了多少,而在于事前拦住了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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