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落地首日
我市发出首张农产品安全“身份证”
每日甘肃网2月10日讯 据金昌日报报道(记者张迈)2月1日,《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达标合格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施行。当日,永昌县家乡新养鸡专业合作社顺利开具我市在该《办法》施行后的首张《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达标合格证》,这张承载着农产品全链条监管信息的“质量身份证”,标志着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正式迈入精细化、规范化发展的全新阶段。
据悉,《办法》由农业农村部于2025年12月2日公布,《办法》的施行,为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供了统一规范的制度遵循,也为我市进一步完善农产品监管体系、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提供了重要契机。
此次施行的《办法》覆盖范围广泛,将蔬菜(含人工种植食用菌)、水果、茶鲜叶、活畜禽、禽蛋、养殖水产品等7大类与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农产品全部纳入管理,明确要求此类农产品上市销售时需统一持有质量安全“身份证明”,实现“持证入市、凭证销售”。为确保制度落地见效,《办法》明确了各类生产经营主体的责任义务,构建起全流程闭环监管体系。其中,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需按生产批次规范开具合格证,详细记录产品名称、数量、产地、开具时间等相关信息,所有记录留存期限不少于6个月;针对散户农户,《办法》不作强制开具要求,转而通过政策引导与服务支持,鼓励其主动开具;收购主体则严格执行“先收证、再收购”的硬性规定,无合格证的农产品一律不得进入收购环节,收购完成后需将合格证及交易相关记录妥善留存不少于6个月,从源头阻断不合格农产品流入市场的通道。
“合格证的推行,让我们的农产品有了‘信用背书’,消费者买得放心,我们卖得也更有底气。”永昌县家乡新养鸡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常芝新表示,将严格按照《办法》要求,规范开具每一张合格证,严把农产品质量安全关,坚守质量安全底线。
近年来,我市持续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此前已全面推行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市农业农村局质量安全监管科负责人范丽表示,我市将以《办法》施行为契机,持续加大政策宣传贯彻力度,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政策解读,让生产经营主体全面掌握开证、用证规范;同时强化日常监督检查与精准指导服务,督促各类主体严格履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规范“开证、用证、存证”全流程行为。
此外,市农业农村与市场监管等部门将深化协同联动,健全信息互通、执法联动的齐抓共管机制,落实违法违规行为信用惩戒措施,推动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落地见效,以精细化监管筑牢民生安全防线,切实守护好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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