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原山河更加壮美
——“十四五”甘肃生态环境保护交出亮眼答卷
新甘肃·甘肃经济日报记者 燕春丽
黄河之水日渐清澈,祁连山野生珍稀动物频繁“亮相”,“甘肃蓝”从期盼变为日常——这些生态变化的答案,在10月15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决胜收官‘十四五’ 争先进位话发展”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省生态环境厅专场上正式揭晓。发布会以详实数据和成果,呈现了甘肃“十四五”期间奋力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的亮眼答卷。
生态环境质量显著提升
“十四五”以来,甘肃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十四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提前完成。
蓝天保卫战方面,全省以细颗粒物控制为主线,推进工业、燃煤、扬尘、机动车污染治理,大力实施清洁取暖改造、散煤治理等重点工程。2024年,全省细颗粒物浓度达到25.7微克/立方米,优于全国平均水平,位列西北第二、全国第十;2025年预计进一步降至25微克/立方米。
碧水保卫战方面,甘肃紧盯黄河、长江等重点流域,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业园区水污染治理和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入河排污口整治完成率达到98.8%,生态环境部交办的5607个黄河流域排污口已全部完成整治。全省水生态环境质量状况持续向好,2024年地表水国控断面水质优良比例98.6%,无劣Ⅴ类水体断面。黄河干流出境断面水质连续9年达到Ⅱ类,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效稳定达到“长治久清”级别,县级及以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质达标率达100%。
净土保卫战方面,全省土壤环境质量总体稳定,完成5602个农村行政村环境整治,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比例达到40.45%,较“十三五”末提升19.36个百分点。实现对1.9万家企业的固体废物在线监管。
生态保护修复成效显著
甘肃将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常态化开展监测、评估和考核,生态保护成果持续巩固。黑河流域东居延海实现连续20年不干涸,青土湖水域面积恢复至27.65平方千米。全省划定生态保护红线1254.51万公顷,占国土面积的29.46%,建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1个、省级自然保护区34个,连续9年开展“绿盾”强化监督,累计发现查处涉保护区问题1845个,整改完成率99.62%,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实现动态清零。
《甘肃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的出台填补了立法空白,大熊猫、雪豹等旗舰物种野外种群数量持续增长,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种数较2019年增加了20种,达到108种。
绿色低碳动能澎湃
甘肃积极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完成全国碳市场第三个履约周期发电行业配额分配和履约清缴,截至2024年底,累计成交配额1502万吨,交易额9.25亿元。39家水泥、钢铁、电解铝企业纳入碳市场交易体系,年度排放量0.67亿吨二氧化碳当量。
甘肃还率先启动特色农副产品碳足迹标准制定工作,创建“甘肃省气候投融资项目库”,21个项目获得授信159.4亿元。推动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实施,敦煌光热发电项目和庆阳、张掖林业碳汇项目预计年均减排二氧化碳64.45万吨,年均收益超5000万元。
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日趋完善
甘肃全力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第一轮、第二轮任务全部完成,第三轮整改有序推进。3轮次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共反馈问题1541个,转办群众举报问题3631件,解决了一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全省构建覆盖全域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划定952个管控单元,其中优先保护单元557个。将5500余个固定污染源纳入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设置各类监测点位3843个,形成“天空地”一体化监测网络。通过出台11部地方性法规和28件地方标准,构建了覆盖多环境要素的法规体系。
环境安全底线持续筑牢
甘肃开展生态保护修复攻坚行动、环境质量巩固提升行动、核与辐射安全强基行动,筑牢“四屏一廊”生态安全格局。全省突发环境事件数量较“十三五”下降了57.1%,没有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实现了突发环境事件数量、影响“双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