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西流
“偏爱”老年人的“干眼症”正盯上职场年轻人。数据显示,约有1/3的职场人被泪腺经历的“干旱”所困扰。除了“自救”,企业也应主动作为,通过在年度体检中重视眼表检查,每天在固定时段组织工间操、眼保健操等举措“拯救”职场干眼症。受访者期待,推动将因职业因素导致的干眼症纳入职业病认定范畴。(4月13日《工人日报》)
当“部门里一小半人都在用人工泪液”,成为某些行业的常态,当年轻的眼睛,提前步入“砂纸摩擦”般的干涸困境,我们不得不正视,一个日益严峻的职场健康危机。数据显示,长期面对电脑屏幕的人群中,干眼症发病率高达30%~40%,这意味着每三个职场人中,就可能有一个正在默默忍受着眼睛的“干旱”。面对这一普遍性难题,仅靠劳动者个人“自救”已远远不够,将因职业因素导致的干眼症纳入职业病认定范畴,已是时代发展的迫切需求。
将职场干眼症纳入职业病,是对其“工作相关性”的科学回应与制度确认。干眼症并非简单的“用眼过度”,其发病与特定的职业环境和工作方式,存在明确的因果关系。长时间紧盯屏幕,导致眨眼频率骤减,空调房的干燥空气加速泪液蒸发,高强度加班引发的免疫力下降,这些因素共同构成了职场干眼症的“完美风暴”。正如“鼠标手”(职业性腕管综合征),被纳入职业病目录一样,干眼症同样是由特定职业活动引发的、具有显著职业特征的疾病。将其纳入法定职业病,是对现代劳动方式下,新型健康风险的承认,也是法律与时俱进的体现。
纳入职业病范畴,是破解劳动者维权困境、实现公平保障的关键一步。目前,干眼症未被列入《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导致劳动者在患病后,难以获得工伤认定和相应补偿。他们只能依靠个人医保或自费治疗,承受着巨大的经济和时间成本。而一旦纳入,便能启动“举证责任倒置”机制,大大减轻劳动者的举证负担。这不仅能为患者提供医疗费用、工伤津贴乃至伤残补助,更能倒逼企业改善工作环境,如提供湿度适宜的办公空间、配备防蓝光设备、组织工间眼保健操等,从源头上预防疾病的发生。
反对者或许会担忧,认定标准难定、再就业受影响等问题。然而,这些技术性难题,不应成为阻碍制度进步的理由。随着医学发展,干眼症的诊断标准已日趋成熟,完全可以通过专业机构进行科学评估。至于对再就业的潜在影响,这恰恰说明了预防的重要性,与其让劳动者在患病后陷入困境,不如通过制度设计,促使企业主动承担起健康管理的责任,实现“不得病、少得病”的目标。
职场干眼症,不是个人的“小毛病”,而是关乎千万劳动者健康权益的“大问题”。将其纳入职业病认定范畴,不仅是对劳动者辛勤付出的尊重,更是构建健康、可持续劳动关系的必然要求。我们期待,制度能更快跟上时代的步伐,让每一位在屏幕前奋斗的劳动者,都能拥有湿润明亮的双眸,不再为“干瞪眼”而焦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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