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广江
据极目新闻报道,近日,有河北网友发帖称,“大意了,这也太像中石化了”,加油时还纳闷怎么油价这么便宜,工作人员说他们不是中国石化,是中园石化。
3月23日,上述加油站有关人员称,他经营加油站已10多年,都是用的这个名字,之前有关部门也来问过名字的事,他有营业执照,名字是经过审批的。记者追问最初取名的想法,其称“这个就不用你管了”。
红底白字的招牌,中文名“中园石化”与“中国石化”仅一字之差且形近,英文名“SNOPEC”与中国石化的“SINOPEC”只差一个字母且不显眼,装修风格也颇为相似……从“画风”看,加油站经营者的用意,可谓“司马昭之心”。
面对“傍名牌”的质疑,加油站方面的回应显得挺硬气——名字用了十多年,营业执照是经过审批的。事实上,这种说法经不起推敲。审批归审批,侵权归侵权,这是两码事。工商登记核准一个企业名称,只代表这个名字没重号、符合基本规范,不代表可以在市场上大摇大摆地模仿别人的招牌。
商标法第57条写得明白,未经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近似商标,容易造成混淆的,就是侵权。中国石化的红底白字、特定字体排列等全是具有高知名度的注册商标。把“中国”换成“中园”,把“SINOPEC”改成“SNOPEC”,配色、整体视觉几乎照搬,这显然不是巧合,而是刻意模仿名牌,误导消费者。
类似案例并不鲜见。据报道,河北新乐市一家“中园石化”加油站早在2011年就被监管部门认定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湖南桃江县也曾查处过一批“中园石化”“中囩石化”等山寨加油站。
可见,一张营业执照不是侵权的挡箭牌。审批程序看的是名字有没有重名、格式对不对,而商标侵权判断的核心是是否造成公众混淆。一个加油站从招牌配色到字体设计,再到英文拼写,样样都在刻意模仿,被质问时拿一张执照出来挡事,等于把行政程序的底线当成了经营行为的上限,是站不住脚的。
更需警惕的是,这类擦边球背后藏着不少隐患。正规加油站油品采购、储存、销售都有严格流程,计量器具受严格监管。而一些靠山寨名字揽客的加油站,虽然油价便宜,但可能存在油源不明、计量作弊等问题。
一个企业能在工商登记系统里拿到“中园石化”的名字,并在市场上明目张胆地打擦边球,也说明商标保护和基层审批之间存在明显的衔接漏洞。对此,监管部门不能总是等到舆论发酵才出手,日常审批时多一道把关,日常巡查时多一份敏感,就能少一些让消费者犯迷糊的山寨加油站。
说到底,企业取名是经营自由,但这个自由不能建立在诱导乃至蒙骗消费者的基础上。审批合规是底线,不是天花板。拿了营业执照,不代表可以心安理得地模仿别人的招牌。靠“傍名牌”赚钱终归不是长久之计,与其在名字上费尽心思,不如把心思花在正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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