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德斌
12月22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通知,实施一次性信用修复政策,支持信用受损但积极还款的个人高效便捷重塑信用。对于2020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单笔金额不超过10000元人民币的个人逾期信息,个人于2026年3月31日(含)前足额偿还逾期债务的,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将不予展示。(12月22日央视新闻)
这项“一次性信用修复”政策,乃是为曾经失信的个人提供容错纠正机会。其不仅是一次技术性调整,更是一场面向亿万普通人的制度性救赎,用制度善意为“诚实而不幸”的人打开一扇重新开始的门。
过去,我国征信体系以“严守记录、五年不删”著称,虽有效维护了信用惩戒的刚性,却也使许多因疫情失业、突发疾病或短期资金周转困难而逾期的普通人,长期背负“信用污点”。哪怕早已还清欠款,一次小额逾期仍可能让他们在申请房贷、车贷,甚至子女入学、求职中处处受限。这种影响长久的信用惩戒机制,虽有震慑恶意逃废债之效,却也误伤了大量非主观失信者,抑制了社会整体的消费信心与经济活力。
此次央行推出的信用修复政策,精准锚定疫情以来、小额逾期、已结清三大关键词,既坚守了“履约才有修复”的底线逻辑,又体现了对特殊时期民生困境的深刻体察。尤为可贵的是,政策实行“免申即享”,无需个人申请、提交材料,系统自动识别处理,不仅极大降低了群众操作成本,更避免了修复难、流程繁的问题,以及可能带来的二次伤害,真正做到了“政策找人”而非“人求政策”。
而且,该举措的社会价值远超金融范畴。对个人而言,它意味着一次“信用重生”的机会,给予符合条件者一次修复机会,体现了对复杂现实生活的尊重与体谅,有助于减少信用受损对个人正常社会生活的过度牵连,维护了社会公平与流动性的底线。对社会而言,它传递出明确信号,信用体系正在从“惩罚导向”转向“激励与救济并重”,既维护规则的严肃性,也保留人性的弹性空间。
更重要的是,该政策并非无原则“洗白”,而是以“已还款”为前提,强调“责任先于宽恕”。社会珍视诚信,也愿意给人生中以努力弥补偶然失误的机会。当个人能够摆脱非恶意逾期带来的长久阴影,轻装上阵重新规划经济生活时,政策的善意,便化为了促进社会和谐与经济活力的真切力量。这种守信激励、容错修复的双轮驱动,有助于构建更具韧性与温度的社会信用生态。
当然,一次性政策终究是应急之举。未来,期待建立常态化、分层次的信用修复机制,对非恶意、小额、偶发的失信行为,可以设置合理观察期与修复通道,让征信系统既有“牙齿”,也有“心跳”。
信用不应成为压垮普通人的最后一根稻草,而应是支撑他们重新站起的坚实阶梯。央行此次出手,不仅修复了数据,更修复了信任。在这份制度善意的托举下,无数努力生活的人,终将迎来属于自己的信用新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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