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0月30日电 (记者王浩)近日,由水利部制定的国家标准《幸福河湖评价导则第1部分:流域面积3000km2以下(含)河流》经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正式发布,将于2026年5月1日起全面实施,这是我国首次针对幸福河湖评价发布国家标准。
此次发布的幸福河湖评价标准,精准聚焦流域面积3000平方千米以下的中小河流,这类河流数量占全国河流总数的90%以上,既是农田灌溉、城乡供水的“生命线”,也是休闲亲水、涵养生态的“风景线”。长期以来,我国中小河流因分布零散、区域差异大,在防洪保安、生态修复、文化传承、民生服务等维度缺乏统一、明确的评价依据。幸福河湖评价标准构建起涵盖安澜、健康、美丽、文化、发展5项一级指标的体系,并细化为防洪达标率、排涝达标率、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情况等14项二级指标,同时明确了河湖幸福指数取值规则、评价结果形成规则、评价报告编制等要求,为各地开展河湖保护治理提供了清晰可依的“标尺”。
下一步,水利部还将出台针对流域面积3000平方千米以上河流和湖泊的幸福河湖评价导则第2、3部分,最终形成覆盖全国江河湖泊的幸福河湖评价体系,为流域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标准支撑。




 甘公网安备 62010502000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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