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水利厅、甘肃省气象局于2025年9月4日9时00分联合发布山洪灾害气象风险蓝色预警:预计,9月4日15时~9月5日5时甘南州(玛曲县、碌曲县、夏河县、合作市、临潭县、卓尼县、舟曲县、迭部县),平凉市(静宁县、崆峒区、泾川县、灵台县、崇信县、华亭市、庄浪县),天水市(秦州区、麦积区、清水县、秦安县、张家川县),庆阳市(正宁县、宁县),陇南市(武都区、成县、文县、康县、徽县、两当县、宕昌县),定西市(陇西县、渭源县、临洮县、漳县、岷县),临夏州(临夏市、临夏县、康乐县、广河县、和政县、东乡县、积石山县)等地区可能发生山洪灾害(蓝色预警);其他地区也可能因局地短历时强降水引发山洪灾害,请相关部门注意做好实时监测、防汛预警和提请危险区人员转移避险等防范工作,社会公众注意防灾避险。
防御要求:
1.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水雨情监测预警,密切关注天气预报、实时水雨情和危险区预警情况,当雨量、水位指标达到预警阈值时,要第一时间提请基层政府转移危险区群众,叫应叫醒基层责任人。
2.县级人民政府全面落实山洪灾害防治主体责任,指导、组织做好各项防范应对工作。
3.乡镇人民政府(含街道办)要及时将水务部门发布的准备转移、立即转移预警信息传递至山洪灾害危险区群众,确保“叫醒叫应”,不落1户、1人,并做好转出人员管理工作,避免发生二次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