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转移支付文化旅游专项资金监管,切实发挥专项资金使用效益,3月29日至30日,省文旅厅、省纪委监委驻省文旅厅纪检监察组联合派出专项资金第三督查组赴白银市,对转移支付到白银市本级及各县区的2021-2023年文化旅游专项资金执行、管理等情况进行专门督查。
督查组先后听取了白银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2021-2023年市本级、三县两区文化旅游专项资金到位、使用、结转等相关情况的报告,调阅了相关财务账目凭证、招投标资料等,并重点抽查了2022年白银区水川镇五柳村文旅振兴乡村样板村建设项目、2021年靖远县糜滩镇独石村文旅振兴乡村样板村建设项目、2022年靖远县东湾镇瓜园村文旅振兴乡村样板村建设项目、靖远县乡村旅游集散中心建设项目、2021年景泰县喜泉镇大水䃎村文旅振兴乡村样板村项目等,并实地察看了白银区水川镇精品民宿建设、靖远县东湾镇瓜园村游客服务中心、大坝村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景泰县条山农场乡村旅游开发、景泰县寺滩乡永泰村文旅振兴乡村样板村等拟申报2023年文旅振兴乡村和旅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前期准备情况。
督查采取召开座谈会、调阅资料台账、察看项目现场等形式进行。从督查情况看,白银市2021-2023年中央及省级转移支付资金均已到位,2021年项目资金基本执行,部分2022年的项目进入收尾阶段,2023年的项目即将筹划开展。
督查组要求,要严格执行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三馆一站免费开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对部分结转财政收回资金,要积极争取原渠道返回,确保项目实施到位并尽快发挥绩效作用,对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整改,确保于5月底前整改到位,同时要及早启动2023年的已下达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的实施,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充分发挥专项资金效益,使文旅发展成果更多惠及广大群众。(文/甘肃省文化和旅游厅 叶树莲)